《某某》自摘录
真的好想用心的记录这篇小说的文笔真的太绝了好吗!久久无法放下的一部小说,敬美好的青春以及最真挚热烈的感情!
他笑着说话的样子清爽干净,眉眼间是飞扬的少年气,像鸟雀跳跃在夏日林梢,总能让人跟着变得明亮和煦起来。
他嗓音压得很轻,像松风拂弦。可能是耳机里太安静的缘故,竟然有几分温和的意味。
“我只知道什么年纪做什么事,该疯一点的时候不疯,可能更容易后悔一点。”
不是有句话么,当你和某些人不再相互客气,能心安理得地共享麻烦和荣誉,你们就是朋友了。
那天的学校安逸得一如既往,午休结束的铃声尚未响起,就连鸟都蜷在树荫里昏昏欲睡。从身后扑撞过来的人是这片沉静里唯一鲜活的存在——
飞扬的少年最动人心,奔跑的时候像是穿过了光阴。不过那一瞬间,没人会想这些矫情的东西,只有最直接的反应——整个A班都沸起来了,冲着跑道声嘶力竭。
他不会从别人那边拿什么东西,他只会给。他只会在自己身上挑挑拣拣,掏出能掏的东西给他在意的人。
十六七岁,就是今朝有酒今朝醉。
“让我别矫枉过正太过极端,那样容易弄巧成拙。”江添说。
穿过那扇门的时候,他低声说:“其实早就弄巧成拙了。”
他可以一个人站在路上,希望盛望止步在路边,歇一歇脚就离开,最好不要跟他打招呼。他没有想象中那么稳重,他怕自己摁不住。
从十、九、八、七,不紧不慢走到了四、三、二、一。
12月4号了,是个晴天,这一刻的月色很美,他喜欢的这个人17岁。
他们同时陷入安静里,刚刚手指纠缠的那份亲昵在这一瞬间疯狂生长,野蛮而无声,顷刻填满了整个房间。
没人看得见,只有他们自己心里知道。
少年心动是仲夏夜的荒原,割不完烧不尽。
长风一吹,野草就连了天。
那张空空的桌子就位于明暗之间,一半在光里,一半在夜里。
没人知道在几小时之前,它曾见证过少年之间的悸动和亲密无间。
这帮学生都有点毛病,喜欢跟自己较劲,明明想睡觉还要抓着手机玩会儿游戏、明明眼睛都睁不动了,还要跟人胡天海地聊微信。好像不把自己耗到不知不觉睡过去,都白瞎了这大好时光。只有课间十分钟,睡得最为心安理得。
因为太喜欢你,所以我如临深渊、如履薄冰。
以至于差点忘了,我17岁,这个年纪里整个世界都是我的。不需要犹豫也用不着权衡。
我无坚不摧,也无所不能。
我喜欢你,所以希望你被簇拥包围,所以你走的路要繁花盛开,要人声鼎沸。
牛逼吗
我的。
那一年,他喜欢的那个人在台上弹完一首歌,转身下台的时候,背上印着他的名字。
台下的掌声热烈而经久,就像一场盛大的祝福。
无人知晓他们在一起,但人人都曾见过他们在一起的样子。
江添不再是哥哥,也不再是男朋友,兜来转去,又成了盛望不知该怎么称呼的人,又成了无法述诸于口的某某。
包厢顶灯华丽繁复,光线交错交织,再加上玻璃杯相碰之间的折射,有时会迷了眼。他们就在这样纷乱的灯光下克制地坐在两端,视线纠缠。
这个世界有时候存在着一种冥冥之中,冥冥之中,他们还是会过上曾经想象中的日子,只是不小心迟到了几年而已。
也许是因为见证过彼此的少年时光吧,见证过他们最热血也最傻逼的样子。
三号路依然长得没有尽头,梧桐荫还是枝繁叶茂。
人间骄阳刚好,风过林梢,彼时他们正当年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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